为推进商务信用建设,提升企业经营场所消费者投诉站服务消费者效能、优化和谐消费环境,市消费者协会出台制定了《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办法,决定从现在起组织各区、县(市)消费者协会,有关消费者投诉站,按照自愿申请实施创建、问卷调查监督考核、审定公示的程序,在全市97家大中型企业631 家经营场所消费者投诉站中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同时决定于3月13日启动“走进维权站服务在身边”活动列入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内容。
《方案》中明确:创建活动以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商务信用,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健全维权网络、推进消费维权、促进消费和谐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消费者投诉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其发挥自我规范经营、科学引导消费、化解消费纠纷、促进消费和谐的作用,努力营造诚信、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方案》中规定:创建活动原则是消协积极引导、企业自愿创建、宽进严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关、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优胜劣汰。实行自律与社会公开监督、消费者问卷调查、参与培训交流、进行社会公示、标准考核测评和消协核准确认等程序。
《方案》中提出:消费者满意单位要符合八条标准。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价格表示,清晰明确。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可靠,使用安全。售后服务,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及时公正。注重维权,社会满意。按照年主题活动要求,社会监督评议、消费者问卷调查和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对达到消费者满意标准的单位,授予“消费者满意单位”奖牌和证书,对连续三年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授予“消费者满意示范单位”奖牌和证书,授予该企业消费者投诉站站长为“消费者满意示范单位优秀管理者”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