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纤维检验局为保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身心健康,依据国家
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卫生部、教育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去年开展省内幼儿园用絮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医院、幼儿园采购的絮用纤维制品检查力度。一月份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先后出动80余人对医院采购的絮用纤维制品进行抽样检查。通过抽样检查,一方面促进医院履行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规范采购行为;另一方面督促医院完善纤维类医疗废弃物的销毁处理记录制度,堵住医疗废弃物流向社会,消除不法分子生产“垃圾棉” 的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将会同卫生部门,召开质量通报会,并限期令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范公益性事业单位集团采购絮用纤维制品行为,建立絮用纤维制品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