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行业健康发展,大连市质量监督局食品处组织对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产品进行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开发区等4个区市县10家企业生产的10个产品,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依据GB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PH值、总活性物含量、重金属、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个别产品总活性物含量不足。强制性国家标准GB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规定,总活性物含量应≥1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总活性物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