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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入消费维权合作体 上海遇纠纷南京能维权
2010-03-12 09:20:33  作者:  来源:南京日报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在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昨天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江苏已加入上海世博会消费维权合作体,南京的消费者在上海等7个城市遇到消费纠纷,不出南京即可维权。
    据悉,为了更便捷、有效地处理消费争议,更好地服务上海世博会,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江苏、浙江、香港、澳门8地消协组织已决定共同建立“消费维权合作体”。
    消费维权合作体将建立异地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消费者在上述任一城市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均可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接收投诉的消费者组织在3个工作日内,将投诉情况转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消协。被投诉方所在地消协在3个工作日内,要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般投诉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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