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象牙背后的迷雾
——南京海关快速侦破一起象牙走私案
2009年12月4日上午10时,张家港边防检查站向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移交了一批抄查某外轮后查获的象牙及百余件象牙制品,经该站初查,尚有藏匿于机舱风筒上的一根象牙及四件象牙制品无法确认物主,接报后,南京海关缉私局立即启动走私案件侦破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开展专案攻坚,经过参战民警不到16小时的缜密侦查,巧妙周旋布阵,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12月5日凌晨侦破此案。2010年1月27日,南京海关隶属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正式将该案移交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疑云重重:三上货轮 大船撒天网
根据12月4日边防检查站移交的情况来看,一共只有24名船员的“风神1号”就有21人涉嫌购买了象牙,人数之多实属罕见。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领导一方面安排人员迅速登上货轮,调取船舶资料并继续开展搜查,另一方面,将目光锁定在尚未查清物主的这根象牙及4件象牙物品上。一次性查获这么多人走私象牙和象牙制品的情况在张家港口岸还是第一次,而两天后这艘船将卸货离港,因此必须在两天内侦破此案。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为迅速侦破此案,海关关员和海关缉私警察组成联合调查组,于当天下午对可疑船员进行分组调查,相关办案人员也第二次登上了“风神1号”。
然而下午的调查并没有新的发现。汇总的调查情况显示,为防止海盗,船员随身携带的现金很少,像整根象牙价值较大,普通船员一般是买不起的,要三副以上的高级船员才有经济能力购买,但也不排除某些船员从船长那里借钱购买,那根象牙及4件象牙制品归属人的身影又再度隐在迷雾之中。
在短暂的情况分析之后,缉私警察决定将突破口放在船员借款记录的分析上。当晚6时许,分局8名民警第三次登上“风神1号”船,从船长那里调取了船员借款记录。从船员借款情况看,所有借款船员中只有一名船员大管轮季某借款300美元且没有购买象牙制品。缉私分局领导当机立断,立即安排警力对季某进行调查。但季某没有承认购买象牙制品,只是讲到了下船买配件及买了一张电话卡给妻子打了个国际长途电话。
抽丝剥茧:缜密侦查 案件终告破
晚饭时分,案情分析会上,众说纷纭:这根无主象牙到底是不是季某购买的,还是其他船员购买的?是不是已经下地的船员购买的?办案缉私警察一时陷入了沉思……
针对上述疑问,专案组人员开始逐条分析:如果是已经下地的船员购买的,这根象牙应该早已被带下了船,不可能被边防查获。如果是其他船员购买的,为何在调查中,没有一丝情况反映?目光渐渐回到季某身上,他身为大管轮,属三副以上的高级船员,在停靠西非期间也曾下过船,去过市场,而机舱正是他分管并工作的地方,购买象牙并藏匿在机舱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根据分析重新调整了部署,一张围绕季某的大网在他身边洒开。
办案缉私警察重点对与季某一起下船的其他几名船员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询问。晚8时许,一名船员提到从市场回来时,在上船的舷梯上,他走在季某的后面,曾看到季某提着一个挎包上了船,但不知道包里是什么东西。另一船员易某随即指出,这个挎包是他的,在市场里季某曾有东西放到他的包内,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由于他的包不是很大,他看到季某放到他包里的东西相对较长,有一小段露在了包的外面。与易某同行的船员李某也证实了这一细节,在季某将东西放到易某的包内时,他也正好在场,但同样不知道放的是什么东西。办案缉私民警似乎看到了一丝亮光……
晚9时许,季某被办案缉私民警带到分局办案场所接受调查。同时办案缉私民警也对已经上船的季某的妻子进行了询问,宋妻提到,季某曾在西非给她打过电话,说有礼物送给她,给她一个惊喜,但没有讲是什么礼物。而奇怪的是,对季某的几次询问中,他均不承认购买过什么礼物。当办案缉私民警将易某的一个黑色挎包及船员借款记录放到他面前时,季某面似镇静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他也确实无法对所借款项的去向自圆其说。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政策教育,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季某终于在12月5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陆陆续续承认了那根被边防查获的象牙就是他购买并准备送给他妻子的礼物,并交待还购买了4件象牙制品的情况。
真相大白:为情所至 非法买象牙
时间退至2009年6月20日,山东人季某(男,63岁)辞别新婚才3天的妻子,登上了“风神1号”货轮,担任大管轮。9月上旬,该轮停靠西非加蓬共和国奥文多港卸货。期间季某与船员易某、李某等六人利用为船购买配件之机下船,来到了加蓬首都利伯维尔的一个市场。季某一直想为新婚妻子购买点特别的礼物,当看到了市场内有形形色色很漂亮的象牙制品时,他暗下决心:“这可是在国内看不到的礼物”,便借机支开了其他几个同事,细细挑选起来。几番比较与讨价还价,他买到了一根雕刻精细,工艺完美,体积长度适中的整根象牙雕刻工艺品以及三只象牙手镯和一把象牙梳子。季某按捺不住兴奋,当即通过公用电话告诉他的新婚妻子,“回国时要送她一些礼物,给她一份惊喜”。
有着30多年远洋工作经验的季某此时非常清楚,他所购买的这些象牙制品均无法正常带回国内,一旦被海关查获,后果将很严重。他悄悄地将象牙和象牙制品用报纸、塑料袋包好,然后找到同来市场的易某,将这包东西放在他的挎包中,谨慎的季某并没有告诉同事包里裹着的是什么东西。上船后,季某又避开众人,独自将包好的象牙及象牙制品藏到了机舱门后的一个风筒上。此时,放下一颗悬着的心的季某开始憧憬起妻子看到“礼物”时的欣喜了。
谁知,船回国后刚一停靠张家港,那包藏匿的东西就和其他船员携带的象牙制品一起被边防检查站抄出,混在船员当中的季某又急又怕,只得强装镇静地希望这次能安然脱身,甚至一度为自己被排除在嫌疑范围之外而庆幸。然而,天网恢恢,最终办案缉私民警还是从蛛丝马迹里揪出了他,12月5日,对其购买象牙及制品并携带进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季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海关缉私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早在1980年即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作为该公约附录内容的象牙及象牙制品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任何人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进出境均属于违法行为。
(注:文中涉及人名及船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