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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质监栖霞分局特色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显成效
2010-01-15 18:44:27  作者:顾爱民  来源:南京栖霞区质监局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2009年9月初,结合近期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本着以提高稽查人员能力素质和稽查队伍建设水平的思想,栖霞分局召开了全局同志参加的“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大练兵活动组织动员大会。分局领导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并亲自投入活动实践,成立了以蔡万鹏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赵新荣副局长为具体负责人的大练兵活动领导和考评小组。在实施计划中分三个阶段、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分局对此次“大练兵”活动划拨并投入专项经费2.5万元。
    栖霞区区域面积大,位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多,外来流动暂住人口集中。由于地理环境特殊,近年来,我区成为全市制假售假、无证生产违法活动较为猖獗的地区,打假压力很大。对此实际情况,分局在大练兵活动中开展就“如何有效打击区域制假”为专题举行了交流研讨会。会议除参练人员还邀请了栖霞区“打假办”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各街道质监工作站人员等参加,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场面积极热烈,最终总结归纳并形成了以下几点办法:一是健全打假网络。充分利用已有的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组织网络,明确其打假责任;在各街道设立质监工作站,定期组织工作站人员召开例会,通报情况,布置工作,相互交流经验。同时,在一些重点区域聘请打假信息,对举报查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初步形成了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责任机制。二是确定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通过广泛调查摸底,确定了13个暂住人口多或曾发生过区域性造假的村落社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在与街道联合开展定期巡查的同时,重视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严禁出租房屋用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通告》,张贴到社区、村落,明确告知出租户为制假售假提供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举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义务,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三是部门联动,加大惩处力度。
    在练兵活动中,分局所有参练人员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此次练兵活动作为在职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边练兵边值勤,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并注意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互帮互学,取长补短,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帮互带氛围。从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出发,着重培养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因地制宜地开展如多媒体教学应用、专题讲座、专题讨论游戏培训等现代化课程形式。注意把书面上的业务技能知识理解、消化,落实为实战技能演练,打破只走形式不求效果,囫囵吞枣的浮躁做法,通过实战演练、模拟演练、竞赛比武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分局稽查大队的整体作战水平,实现培训学习和工作实践的完美统一。同时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进行考核激励,调动了参训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自觉性,促进参练人员变被动受训为主动参训,变“要我练”为“我要练”的场面,有效增强了练兵活力。涌现出一批先进的个人及典型事例。
    目前,分局此次练兵活动已经进入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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